开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2024/11/15 1.3w 阅读 113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相关机构的最新气象形势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计11月15日后大气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我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1月15日1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本次重污染天气管控评估工作,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估报告电子版于11月20日18时前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苏  华  

联系电话:23620015

邮  箱:gjbdcb@163.com                       

2024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