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精神和《开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汴政办﹝2025﹞9号)等相关规定,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拟定了《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6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
联系电话:0371-23991502
电子邮箱:kfszfb@163.com
附件:1.《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