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好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涉及执法维权投诉的在办案件单位、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四、检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原则上在一年内对同一单位不重复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任务及信访投诉处理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不受频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