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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清单

2026/04/15 1.9w 阅读 365 点赞
开封市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清单
部门名称 适用人群 救助帮扶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和救助标准 受理时间 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
民政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临时救助等 享受低保、特困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符合专项救助的享受各类专项救助 1.对城乡低保对象按月发放低保金。 2.对城乡特困对象按月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3.对临时救助人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 5.及时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推送至相关专项救助单位。享受专项救助政策。 工作日均可受理。急难临时救助随时申请。 低保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特困供养对象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均为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教育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6.国家助学贷款。 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困难群体儿。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现有标准高于400元的,不得降低标准。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标准的50%确定)。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6.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秋季学期(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6-10月份) 秋季学期(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6-10月份) 学校(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县级学生资助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1.普通高中免学费; 2.普通高中免住宿费; 3.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4.学前教育保教费。 1.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普通高中免住宿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住宿费。免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 3.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每生每年800元。 4.学前教育保教费;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幼儿,每生每年600元。 秋季学期 秋季学期 学校
人社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季度、半年)从当地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获取困难群体信息,开展数据比对,对其中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编制代缴计划,向当地财政申请代缴资金,进行代缴。 每年12月份前(当年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当年代缴费用应于到龄前一个月缴纳)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经办机构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一次性求职补贴; 2.乡村公益性岗位。 1.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依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科学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市人社部门、县级相关开发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
残联部门 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 2.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5个工作日 县级残联
河南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岁(含7岁)以上残疾人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及辅助器具适配) 为符合条件、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采取货币与实物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河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指导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在600元(含)以内的,以购买价格和补贴限价金额两者中低者作为补贴上限。实际购买价格高于6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重点补贴对象以购买价格和补贴限价金额两者中低者作为补贴上限;其他残疾人,按不超过600元给予补贴。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5个工作日 乡镇(街道)残联或县级残联
当年高招录取残疾大学生 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 每人一次奖励3000元。 高招录取后至秋季开学前 详询当地市残联 市残联
卫健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 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符合急危重症抢救标准的病人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详见《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辖区内医疗机构每季度后15日内提交基金支付申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支付申请审核。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卫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
医保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 2.住院救助; 3.门诊救助。 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对特困人员、孤儿参保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 2.住院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改为2500元/年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改为6000元/年确定。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5%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3.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病种包括以下9类: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上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0%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1.“一站式”结算:即时办结。 2.手工(零星)报销: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 2.手工(零星)报销:县、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
总工会 在档困难职工 生活救助 参照政府同类救助标准,家庭成员人均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全年总和。用于支持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期间的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金额参照政府同类助学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0个月总和。用于在档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各类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金额参照当地同类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具体病种可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补助每年每户超过5万元须报全国总工会审核。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从接到求助者书面申请时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档审批(或退回并说明情况)。 各级工会帮扶(职工服务)中心
住建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公租房补贴(城市);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 1.公租房补贴(城市):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全年工作日 公租房:15个工作日 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确定 公租房:市县区住建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乡镇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