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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06/30 1.6w 阅读 547 点赞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zhichengzhaobiao@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4-DLJC-B004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0642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642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改造项目及功能主要包括结构加固、屋顶防水及屋面保温工程改造、外立面装饰工程改造、外窗门窗工程改造、天棚吊顶工程改造、隔墙及墙面工程改造、地面工程改造、其他装饰工程及室外工程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电气系统维修改造、空调工程及消防工程等。主要目标为恢复基本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工作需要。

  (2)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路北侧)

  (3)工程承包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3.4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或者未被列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或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zhichengzhaobiao@126.com

  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将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hichengzhaobiao@126.com,邮件名称: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告知发送邮件情况。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纪检组(0371-26999444)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兴兰大道2号        

  联系方式:柴华、0371-26996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方式:郑淼、赵骏骋、司毅迪,0371-6386887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华

  电 话:  0371-26996004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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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