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6年开封市第二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12日,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依规提交申请。
本次鉴定工作严格依据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相关办法及职工伤残鉴定国家标准开展,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化推进鉴定流程,切实保障全市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民生政策。
据了解,本次申报对象为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系统治疗后仍无法正常从事劳动工作的参保人员,涵盖企业在岗职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申报渠道分类型办理:用人单位托管档案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材料、盖章后,到市民之家人社局对应窗口申报;档案存放在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个人证件、完整病历、诊断报告等材料,到指定窗口自主办理申报。
收费方面,企业参保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免收劳动能力鉴定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标准每人次收取 200元。
市人社局温馨提醒,本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所有提交的病历、证明等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后续鉴定结果将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记者王予杰 通讯员张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