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整治“山寨社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各类活动的组织;
(二)已经注销或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三)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常见违规形式
为便于社会公众甄别防范,现将高发违规形式公示如下: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神秘主义类活动,或假借宗教旗号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非法社会组织,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组织;
(七)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山寨社团”形式游离在监管之外,未经公安、民政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甚至从事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
(八)境内机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非法设立“协会”“学会”“联合会”“促进会”“研究院”“中心”等,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骗钱敛财、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假冒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等非法活动;
(九)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核验渠道
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在参与活动、接受服务前,务必核验社会组织合法身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以下两个官方渠道查询核验:
(一)网站查询: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使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功能,一键核验机构资质;
(二)微信查询:关注民政部官方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在菜单栏“我要查询”板块,进入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系统进行核实。
四、违法线索举报渠道
市、县两级部门分别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实名、匿名举报,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全部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内容:非法社会组织或“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主要负责人情况、活动地点、活动形式、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特此联合公告。
开封市民政局 开封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1日
各部门举报方式:
开封市公安局25322239 邮箱:huapen355@163.com
开封市民政局25957689 邮箱:kfsmgj@163.com
示范区民政局22940800 邮箱:kfxqmgk@163.com
龙亭区民政局22530066 邮箱:kfltmzj@126.com
顺河区民政局22199959 邮箱:shqmzj@126.com
鼓楼区民政局27889329 邮箱:kfglqmzj@163.com
禹王台区民政局23395593 邮箱:ngqminzhengju@126.com
祥符区民政局26681185 邮箱:xfqsszz@163.com
杞县民政局28931208 邮箱:113131119@qq.com
兰考县民政局26990159 邮箱:lkmzjbgs@163.com
通许县民政局24991633 邮箱:txxmzj@163.com
尉氏县民政局23202092 邮箱:wsmj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