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开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743万元(豫财农综〔2025〕16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由省级测算直接戴帽下达相关县区,二是市级根据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按因素法分配下达。
三、资金分配情况
省级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743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1442万元、杞县561万元、通许县1042万元、尉氏县403万元(豫财农综〔2025〕16号),市财政依据省级文件分配下达祥符区230万元、产城融合示范区65万元(开财预指〔2025〕142号)。
四、监督电话:23876028;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