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开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702万元(开财预指〔2025〕105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兼顾公平,二是突出工作绩效。市级根据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按因素法分配下达。
三、资金分配情况
市级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5702万元,下达兰考县460万元、杞县1272万元、通许县1395万元、尉氏县1049万元、祥符区986万元、龙亭区205万元、产城融合示范区335万元(开财预指〔2025〕105号)
四、监督电话:23876028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