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投资建设项目效率年,切实提升工程建设企业的获得感,按照市政府安排,3月1日,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赴济南市学习投资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先进经验。济南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提出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截至目前运用该审批模式已审批190多个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根据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济南“拿地即开工”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市部分已建、在建项目进行了走访、座谈,针对企业反映的图审时间长、窗口部门多头跑等堵点、难点,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全流程(四个阶段)全覆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配套)改革。
二、起草过程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借鉴济南市先进经验,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文件精神,起草《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实施细则(试行)》,在制定该方案的过程中,分4轮征询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文物、人防、消防、水利、城管、环保等部门意见,各单位高度重视和支持参与此项改革工作,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反馈意见。我们共收到14个部门共计52条反馈意见,在与各部门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完善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改革实施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关系国家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公共利益的项目、交通、水利、能源领域重大工程)。
二是明确“汴捷开工”项目审批拿地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将土地出让合同、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批准手续同步办理。
三是明确审批服务流程。“汴捷开工”审批改革,从土地预审意见申请工程规划许可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完成行政审批,其他建设项目28个工作日完成行政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全流程(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68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不超过58个工作日。
四是明确改革配套措施。为保障 “汴捷开工”审批改革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我市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依据国家、省政府最新发布的联合机制、区域评估、多评合一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配套的16项改革举措,并提出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同时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为确保“汴捷开工”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初步制定了“1+6”政策体系,“1”是指一个《实施方案》;“6”是指《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服务指南》、《开封市工程投资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流程图》、《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改革责任分工表》等6项配套文件。其中《“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共分4章46条,《细则》对“汴捷开工”审批改革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流程、联合机制、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范,同时配以标准的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图,指导“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全过程。
整体改革突出了“简审批、并环节、优流程、缩时限、强服务、重监管”等举措,对项目审批按工业项目、房地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分类管理,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数据共享”和“超时默认制”为基础,通过“拿地”标准前移,多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审查机制,行政审批时限大幅压缩,申报材料再次得到精简,报建流程全面优化,突显投资项目“汴捷开工”的开封模式。
现提请会议研究。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汴捷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2019/07/22 1.7k 阅读 292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