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
(2019年6月)
2019年5月8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汴政办〔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挂牌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2018年4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市复制推广了第一批13个改革创新经验,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转型攻坚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精神,继续发挥自贸区改革创新引领带动作用,开封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验力度及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聘请国际权威咨询机构从案例的创新性、风险性、可复制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第三方评估,为做好复制推广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起草审查过程
为增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严谨性与科学性,开封片区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从中梳理提炼了11项较为成熟、风险可控的改革经验,拟作为第二批向全市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并配套制定了实施流程图,形成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拟向全市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征求意见稿)。2019年4月,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拟向全市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研究,并现场征询了各涉及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各部门反馈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拟向全市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一、“极简”审批方面4项。一是推行便利企业简易注销。通过简化公告形式,缩短公告时间,取消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等材料的提交要求,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让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时效性突出、创新性强,可有效压缩企业注销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在全国走在了前列,风险小且可控,适宜于全市复制推广。二是商事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支持和鼓励商事主体在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限制以外,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支持企业灵活选择能体现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表述用语。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放宽了商事登记经营范围的限制,赋予企业更大选择自主权,风险小且可控,适宜于全市复制推广。三是区域整体文勘。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地块的文物调查勘探实施区域整体评勘,统一编制片区地下文物调查报告,其后对单个项目不再单独进行文勘工作。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既有效保护了地下文物,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创新价值与实际意义突出,在全国走在了前列,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可先期在开封新区汴西产业集聚区复制推广,逐步向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黄龙产业集聚区、杞县产业集聚区等7大省级产业集聚区复制推广。四是区域规划环评,清单分类管理。明确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准入条件,通过制定和使用建设项目环评负面清单,对区内项目实施差别化清单管理,有力助推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等创新制度的实施。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分类别、差异化开展建设项目审批,使审批服务更加精准便捷,在全省走在了前列,风险低且可控,适宜在全市省级产业集聚区复制推广。
二、“极速”效率方面4项。一是企业开办三日办结。推行“照章税保”联办套餐,将工商注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有效整合,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通过对服务流程及模式的优化,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率,在全省走在了前列,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适宜于全市复制推广。二是联合审查,统一验收。实行投资项目建设“联审统验”机制,将原来多个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查和专项竣工验收,变为统一组织、集中审查、统一验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通过优化整合行政资源,实现集中统一审批验收,进一步节约了企业时间及成本,在全省走在了前列,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适宜于全市复制推广。三是内部征询机制。对不能取消、仍需保留的证明材料,提出内部征询事项清单,通过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共享,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提交各类证明。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通过打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服务效率、减少企业负担,为全市首创,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适宜在全市复制推广。四是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告知承诺制。通过建立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告知承诺书,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能够有效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在全省走在前列,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大幅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为企业经营赢得先机,虽然或因企业违背承诺而引发一定风险,但通过与企业信用体系关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惩戒机制,可予以有效防控。该举措适宜于全市层面复制推广。
三、“极优”服务方面2项。一是企业准入准营事项集成办理——“e证通”。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将企业开办、经营所需的166个审批服务事项,集成为菜单式目录系统,企业可根据需求任意选项、集成办理。使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准营通过“e键通办”实现审批服务无缝隙衔接、许可服务事项集成办理。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举措将传统政府审批企业开办按照分部门单事项的办理模式,有效集成至“e证通”平台,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与便利度,在全省走在了前列,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虽对区域信息化设施具有较高要求,但对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具有显著成效,可向全市复制推广。二是一码集成服务。为每个在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主体设定一个专属二维码,对该企业所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信息进行集成,通过扫描即可实时查询事项办理进度。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将企业信息集成于二维码上,企业可随时扫描查询,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与透明度,在全省走在了前列,风险低且可控,适宜在全市复制推广。
四、“极严”约束方面1项。企业投资项目“1234”精准监管。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一个平台,采取重点、例行监管两种模式,运用现场检查、材料审查、线上监管三种办法,在项目开工、基础建设、主体施工和项目完工四个阶段分别梳理风险防范点,组织各职能部门按阶段统一开展系统监管,使监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该创新举措建立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精准监管的综合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精准度和透明度,降低了对企业的干扰,在全国走在了前列,且没有增加额外风险,适宜于在全市省级产业集聚区复制推广。
政策政策解读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05/13 1.3w 阅读 143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