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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10/15 1.6w 阅读 268 点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8〕95号)(注: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制定解读如下:
  《通知》共分5个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对文物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对做好新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安全指明了方向。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截至目前,文物安全工作已经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的重要内容,而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生命线。
  开封是文物资源大市,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把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作为文物保护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坚决有效遏制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
  《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018年5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29号),要求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地方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明晰了各有关监管部门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具体职责,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强调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格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和严惩文物法人违法。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文物安全相关专项行动
  2018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了2018年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舒庆、戴柏华分别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文物安全是政治责任,要求各地方政府把文物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政府的主体责任;公安、工商、文物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文物安全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重要内容,突出重点,深化打击效能,全面提升文物管理水平。籍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开展文物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37号),要求全省各地市深入开展文物安全整治,内容涵盖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法人违法案件整治自查、文物流通市场整顿、文物安全状况排查四个专项行动。
  7月16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在会议上提出: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石,要充分认识当前文物犯罪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7月18日,省公安厅、省文物局联合召开全省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9月13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文化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全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彻底排查文物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文物安全一系列专项整治,加强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领导,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明确奖惩,层层抓落实。
  《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文物保护专业培训
  举办专业培训是国务院各部门和省政府及市政府防火委、安委会的明确要求,公安部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也有明确要求,是落实文物保护各项工作的要求,更是提升文物保护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通过专业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实际工作能力强的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和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017年9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中要求:建立严格的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制定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界定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处分种类和运用规则。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必须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工作常态。
  
  
                                2018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