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免除范围和对象
回答:免除对象为以下7类人员:
1.具有开封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汴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
3.驻汴部队现役军人;
4.在汴长期居住并取得开封市市区居住证的人员;
5.开封市市区内政府建设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
6.开封市市区内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7.家属拒绝认领或放弃认领遗体,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移交的遗体。
问题二:免除项目和标准
回答:新增至7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1.遗体接运:距离殡仪馆35公里以内,原则上覆盖主城区;2.遗体存放:冰柜冷藏3日;3.遗体火化:含装灰费;4.骨灰盒:包含1种可降解骨灰盒,2种平价骨灰盒(任选其一);5.骨灰寄存:免费寄存1年,含格位使用、日常管理维护;6.小告别厅:可容纳40人左右,含灵柩、供桌、音响、空调、电子显示屏等非一次性设施设备;7.遗体整容:正常遗体容貌进行基础化妆,包含面部清洁消毒、涂腮、唇红、整理头发。
补贴标准:以上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人每具不超过1300元;丧属或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超出惠民殡葬补贴项目范围的、选用其他服务项目及用品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免除的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没有采用的,相应费用不予返还。
问题三:办理材料
回答:办理惠民殡葬政策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逝者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本);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身份类别提供相应证明(学生证、军官证、居住证、福利机构证明等);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还需提供户口本、火化地火化证明、收费票据、未享受减免证明等材料。
问题四:办理程序
回答: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火化的: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在办理费用结算时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火化之日起3个月内,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市殡葬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标准办理惠民殡葬补贴,待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返还基本殡葬服务费。超过三个月未办理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