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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开封市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6/04/07 1.3k 阅读 388 点赞

    问题一:骨灰安葬(放)范围

回答:市级公益性公墓的服务对象为以下人员:户籍在开封市辖区的人员(已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的乡镇辖区人员除外);在汴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夫妻一方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逝者户籍不在我市,但子女中至少有一人户籍在我市的人员。

 

问题二:免费安葬对象

回答:对以下人员,经申请确认后,可免费安葬至生态安葬区域:城乡困难群众(民政救助对象);优抚对象(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遗体。

 

问题三:业务办理流程

回答:1.预约与墓位确定通过电话、现场、网上等方式办理购墓、骨灰存取、安葬、合葬、碑文制作等业务;工作人员查验逝者火化证明、户籍证明,确定墓位并签订合同,办理墓地证。

2.骨灰存取与安葬

骨灰存放:凭墓地证办理;

骨灰领取:凭墓地证和存放单据办理;

安葬(合葬):提前预约,工作人员核实后安排。

碑文与瓷像公墓提供碑文和瓷像样式,经办人确认后制作并验收。

骨灰迁出与墓地证补办迁出骨灰需出具墓地证并签订承诺书;墓地证遗失需在市级报刊发布遗失声明7个工作日后,填写补证申请办理。

投诉举报群众可拨打市民政局电 0371-25951280 进行投诉举报。

 

问题四:公益性公墓管理

回答:1.档案管理建立一人一档的骨灰安葬(放)档案,包括登记表、身份证明、火化证明、协议、碑文稿等;建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专人保管,严防丢失、损毁、泄露隐私。

2.台账管理建立骨灰安葬(放)台账,记录逝者及经办人信息、安葬时间、编号、位置等内容。

3.实名登记与公平安葬购置墓位实行实名登记;按开发区域和缴费登记顺序依次安葬,不得预先挑选、预定墓位

4.人员配备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骨灰安葬、管理维护、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问题五:年检制度

回答:市民政局、辖区民政局按职责对市级公益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必要时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年检。年检结果公示,不合格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依法处理。

 

解读文件:《开封市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