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4年12月,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豫民〔2024〕3号),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刚性支出包含内容、申请办理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并提出各省辖市可根据该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一规范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市民政局起草并印发了《开封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七条,主要围绕“谁认定、认定谁”从责任主体、资格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关于基本原则。《办法》强调,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
(二)关于责任主体。《办法》明确县级民政部门加强本辖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规范管理,负责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日常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资格条件。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1.5倍(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关于审核流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支出推算等方式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
(五)关于认定时效。经审核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的,不设定有效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并开展年度复核。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